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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變更水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計畫書、圖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0.11.24

一、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二、公開展覽本縣「變更水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部分社教用地為公園用地、停車場用地、 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變更內容總理表新編號十九及縣都委會第178次會臨時提案)先行提會討論案」計畫書、圖,徵詢民眾意見並舉辦說民會。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00年11月23日起至100年12月22日止共30日。

公開展覽地點:縣府城鄉發展處及水林鄉公所展覽30天。
公開展覽說明會:100年12月8日下午3時於水林鄉公所後棟2樓會議室。
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將意見一書面向本府或水林鄉公所提出,俾供審議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