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1、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0條及內政部101年1月13日台內營字第10008115932號函辦理。本案依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296次審查會決議補正完竣,並經內政部101年1月13日台內營字第10008115931號函許可。公告期間自101年2月10日起至101年3月12日止共30日,公告地點在城鄉發展處、雲林縣古坑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