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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書」-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7.10
主旨:公開展覽本縣「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溝渠用地、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部分道路為道路用地兼供溝渠使用(配合「湳仔大排(虎尾區)系統─湳仔大排(虎尾區)治理計畫─安慶圳大排治理計畫」))書」計畫書、圖,徵詢民眾意見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01年7月10日起至101年8月9日止共30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案計畫書圖公告於縣府城鄉發展處、虎尾鎮公所。並訂於101年7月24日下午2時30分在虎尾鎮公所大禮堂舉行說明會。
三、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意見,請將意見以書面向縣府提出,俾供審議參辦。
四、提出意見之格式用紙請在說明會會場索取或向縣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虎尾鎮公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