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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大樓都計變更通過 縣府啟動徵收補償及空間規劃利用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5.04.13

雲林斗六祥瑞大樓自921大地震以來,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閒置荒廢迄今達16年之久,昨(12日)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變更為機關用地,多年懸而未決都市問題終獲解套。縣長李進勇表示,縣府立即啟動與原住戶之協調洽購,或依土地徵收條例發放補償費予受災戶,並計劃興建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

縣長李進勇現勘祥瑞大樓縣長李進勇現勘祥瑞大樓

祥瑞大樓位於雲林縣斗六市中心雲林路二段及鎮西路路口,地上建築物原為前後2棟13層集合式住宅大樓,88年受921地震災害影響,前棟經當時鑑定為危樓後全棟已拆除,後棟雖未拆除,惟大樓維生系統(水電供給設施)已損壞,且存有居住安全疑慮,使得住戶不敢續住,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閒置荒廢迄今達16年之久,產生地區環境衛生及公共治安問題。
縣長李進勇率城鄉處長陳東松向里民及祥瑞住戶說明祥瑞大樓都更案縣長李進勇率城鄉處長陳東松向里民及祥瑞住戶說明祥瑞大樓都更案

縣長李進勇上午至祥瑞大樓現場,向當地里民說明,多年懸而未決的样瑞大樓拆除問題已獲解套,12日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將部分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後續縣府將進行土地取得作業,採取協調洽購或徵收方式,發放補償費給地主。

李縣長強調,若七十七戶的住戶同意賣給縣府,縣府半年內可以把祥瑞大樓的事解決,如果用徵收的方式,也希望在一年內完成;城鄉處指出,縣府依據100年與住戶協調的結果,辦理相關洽購作業,如果採徵收方式則依法辦理。

祥瑞大樓外觀祥瑞大樓外觀

城鄉處長陳東松表示,李縣長為提升民眾洽公舒適性與便利性、增加政府多元功能服務項目、辦公空間與執行效率等,配合警察局斗六分局使用需求,經評估區位、土地、現況環境等各項條件後,已選定此地作為未來縣府第二辦公室及供警察局斗六分局使用之開發基地,將本計畫列入重大縣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