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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瑞大樓徵收 獲內政部審議核准通過 預計年底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10.11
李縣長上任後積極解決祥瑞大樓難題,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機關用地,並於今(106)年3月執行首波的協議價購訂約程序,未接受價購協議者透過強制徵收程序取得土地產權,今(11)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第141次會議決議核准徵收,預計下週收到內政部核准徵收公文,隨即辦理徵收公告,12月初辦理發放地價及地上物補償費,今年底前可望取得全部產權,進行後續拆除與「縣府第二辦公大樓及警察局斗六分局」興建計畫。

祥瑞大樓位於斗六市雲林路二段及鎮西路口,原為前後二棟、地上十三層、地下二層集合式住宅大樓,一九九九年九二一地震發生後,前棟經鑑定為危樓,縣府以「以地易地」方式取得所有權,前棟已拆除,後棟雖未拆除,但因大樓水電供給設施與前棟共構,損壞無法維修,住戶也不敢續住,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閒置荒廢長近十八年,甚至成為地區環境衛生及公共治安死角。

位於市中心的祥瑞大樓,閒置近18年,不但影響整體斗六市景觀和治安,對於地方發展至為不利,今順利通過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會核准,多年來棘手的爭議可望獲得解決,並確保人民財產權益完成徵收。隨著社口水岸園區、雲林溪掀蓋及水岸公園的逐一完成,順利推動地方發展,打造斗六的新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