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政府捍衛農民權益 積極爭取縣國土計畫調整

  • 發布單位:城鄉發展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6.12 

雲林縣政府針對近期有關縣國土計畫之各項劃設疑義,特此澄清並說明,縣府和縣長張麗善一直以來皆以保障本縣農民的權益為優先,並確保未來農業發展方向更加明確。

 

針對民進黨鄉鎮長提到,很多地方根本汲排水都沒有,也就是以前的非灌區也被劃成農1,過去的特定農業區,整個規劃顯然有很大的問題存在。針對此問題,縣府強調,根據農業部於113年5月3日的函文表示:「…個案是否符合優良農地條件,尚非以僅能種植旱作為考量」。這明確指出中央政府的決策會損及雲林縣農民的權益。因此,縣府一直以來積極向中央爭取調整為農2,這是我們的重要訴求。縣府要強調,限縮民眾權利的並不是雲林縣政府,而是中央政府及農業部,本府和張縣長將持續努力,確保農民的正當權益不受損害。

 

對於內政部劉部長稱國土計畫法沒有檢舉制度。然而,國土計劃法第40條明確規定了檢舉制度,這項規定並非虛設。

 

有關農業部陳部長對農業發展區規劃的意見,農業部陳部長表示農業發展區的規劃是由縣政府主導。然而,縣府已將1540多公頃劃為農2,卻被農業部要求重新劃為農1。此舉與本縣的農業發展規劃不符。本府目前正在進行國土計畫第三階段的功能分區圖劃設,既然農業發展區的規劃是由縣政府主導,我們呼籲中央政府尊重本縣的權利,尊重地方的實際需求與規劃。

 

雲林縣政府將一如既往,堅定捍衛農民的權益,並持續與中央政府協調溝通,確保國土計畫符合本縣實際情況及農民需求。期盼中央政府能夠充分理解並支持地方政府的規劃,促進雲林縣農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