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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區內農地公共設施完竣後課徵地價稅舊規有失公允  縣府建請中央修法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8.11.6

108年地價稅自本(11)月開徵,近來接獲民眾反映,其土地一直從事耕作,不解今年卻突然收到地價稅單?針對此問題,縣長張麗善極為重視,表示將積極建請中央修法,以達稅賦正義。

 

稅務局長張永靖表示,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土地稅法於66年即規定,都市土地只要公共設施完竣(道路、排水、自來水、電力四項設施建設完竣),不論做什麼用途(包括農業使用),就必須課徵地價稅。今年度地價稅自11月開徵,都市土地只要公共設施完竣(即使一直都在作農用),鄉親仍會收到地價稅單,但是不會往以前年度補稅(除非地上有房屋才會補稅),另外針對公共設施是否已經完竣有疑慮者,將暫緩發稅單,由縣府(城鄉發展處)報中央內政部請示釐清後再行決議是否發單。

 

張永靖進一步舉例說明,自民國76年都市計畫發布實施,西螺鎮就陸續開始根據建築通報資料改課地價稅,目前近9成都已課徵地價稅,剩下還沒改課的,財政部亦在102年考核時要求,縣府城鄉處應依據規定把公共設施完竣的土地資料通報給稅務局,故城鄉處從105年開始陸續通報包括斗六市、虎尾鎮、斗南鎮、土庫鎮、北港鎮及西螺鎮,這樣的規定及過程,是全國性政策的延續,不是雲林縣政府個別的稅務規定。

 

張縣長表示,一直都在農作卻突然因為公共設施完竣就要課地價稅,不僅僅鄉親不能接受,覺得不合理,張縣長及縣府也深有同感,然此為法律的規定,必須從立法院修法做努力,為此縣府今年已經把修法的說帖親自交給曾銘宗立委,曾立委也已經親自交給財政部長,另外也以正式公文給財政部,建請提案修法。雖然要解決這個牽涉到全國性的修法有一定的難度,但縣府仍會積極努力;另都市土地公共設施完竣後,已經變成價值很高的建地,希望鄉親能多多思考往其他用途發展,畢竟這是一個城市進步的過程。

 

張麗善說,鄉親如對今年開徵地價稅稅單有任何疑問,皆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斗六總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或是對於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有任何疑義,也可撥打城鄉發展處專線05-552277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