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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本府委外廠商行銷圖樣涉剽竊案說明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7.15

本報導事件之斗六社口旅客服務中心,係雲林縣政府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經公開甄選方式委外經營,由緻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緻圓公司)取得經營權。「小云市集」活動係緻圓公司自行規畫舉辦之活動,非縣府主辦之活動。

 

緻圓公司於109年6月15日來函告知本府,將於7月30日前辦理假日市集,本府於6月22日函覆,請緻圓公司於6月30日前提送假日市集計畫書予本府審查。本府於6月30日接獲緻圓公司函送假日市集成果相片,始發現緻圓公司已於109年6月25日辦理假日市集完畢。

 

故本事件係因緻圓公司在未告知本府假日市集相關細節及取得本府核准之情況下,即自行辦理市集活動,並私自剽竊台中老虎城「四葉市集」LOGO圖,改為「小云市集」,復於臉書「斗六社口旅客中心x小云市集」披露當日活動照片,遭台中老虎城發現而向媒體投訴。本府自始從未核准緻圓公司市集活動相關細節及剽竊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而且「斗六社口旅客中心x小云市集」臉書為緻圓公司所成立,亦非本府官方臉書,此事件從頭到尾,均為緻圓公司所為。

 

縣府城鄉處表示,本案於第一時間接獲台中老虎城之電話通知後,已立即要求緻圓公司將該LOGO撤下,後續並將依契約相關規定追究緻圓公司之疏失。針對此次事件,縣府將嚴格要求緻圓公司依契約執行相關營運管理工作,如果緻圓公司仍持續無法改善營運缺失,更將研議與緻圓公司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