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城都一字第1133610352B號
都市計畫法第19條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22日至113年6月21日,共計31日。 二、公開展覽地點: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及本府城鄉發展處,並訂於113年6月12日下午2時30分於斗六市公所二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若對本次通盤檢討有任何建議事項,請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送至本府城鄉發展處彙整,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四、公開展覽計畫書、圖請逕自雲林縣網際網路城鄉發展資訊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