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鄉建字第1130001418B號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一、公告範圍:口湖鄉崇文段224-1、224-4等2筆地號土地(由農業區變更為公園用地)。 二、公告期間:發文日起至113年03月02日止共30天。 三、公告地點:雲林縣口湖鄉公所、口湖鄉各村辦公處。 四、旨揭相關資料,請至本所建設課閱覽。 五、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否則公告期滿後依本成果執行不得異議。 六、申請書之格式用紙,請逕向本所建設課索取。
一、公告範圍:口湖鄉崇文段224-1、224-4等2筆地號土地(由農業區變更為公園用地)。
二、公告期間:發文日起至113年03月02日止共30天。
三、公告地點:雲林縣口湖鄉公所、口湖鄉各村辦公處。
四、旨揭相關資料,請至本所建設課閱覽。
五、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否則公告期滿後依本成果執行不得異議。
六、申請書之格式用紙,請逕向本所建設課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