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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資訊

說明 : 為推動食農教育及協助農村社區改善在地農產品推廣據點,透過旨揭計畫打造擁有在地元素風格之場域,成為與地方共好的農村好店,引動消費者對臺灣農村的認同,達到農產品地產地消及共同支持農村發展之目標:
(一)申請對象:
1、具營業登記之店家。
2、申請經營主體需具備稅籍登記且能提出營業事實相關佐證文件,並有合法固定服務場域且對外公開營業中。
3、經營內容與農村生活、生產、生態及文化相關。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8時止受理申請。
(三)申請方式:
1、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8時截止受理申請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資料),逾時不予受理。
2、提出申請時須具備下列文件,並依序編排:
(1)提案申請書。
(2)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商業行號登記證明(以上證明擇一提供)。
(3)稅籍登記。
(4)合法建物證明(建物謄本、建物使用執照等可資證明文件)。
(5)社會影響力實績(曾經辦理執行或推動之農村發展工作實績證明或佐證文件。

請有興趣的社區自行下載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