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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徵件活動

一、依據:本簡章依「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獎勵辦法」(下稱本辦法)訂定。
二、目的:為獎勵從事食農教育工作具有貢獻者,期透過評選機制,給予公開表揚,激發全國優質食農教育工作者榮譽感,帶動食農教育永續發展。
三、主辦單位:農業部。
四、協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五、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六、報名對象:依本辦法分為個人組及團體組,團體組又分法人團體、民營事業、學校及幼兒園、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社區,共計六報名項別。
(一)個人:中華民國國民。
(二)法人團體:財團法人(含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醫療財團法人)、非營利性社團法人(如合作社、公會、工會、協會、策進會、促進會、學會等)、農民團體(農業合作社、農會、漁會)、產銷班、依法成立之社區大學、其他非政府組織等。
(三)民營事業:公司及其他以營利為目的之私營事業(商號、醫療社團法人)。
(四)學校及幼兒園: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
(五)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各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但不包括公立學校。
(六)社區:村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農村再生社區。
七、表揚名額:
(一)個人組:
1.特優獎:至多取一名,頒給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及獎座一座。
2.優等獎:至多取四名,各頒給獎座一座。
(二)團體組:
1.特優獎:至多取二名,各頒給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及獎座一座。
2.優等獎:至多取八名,各頒給獎座一座。
(三)獲獎者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適用對象者,不發給獎金。但得由獲獎者就職單位,本權責予以敘獎。
八、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請由農業部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https://fae.moa. gov.tw/),進入報名網站,並請依網站報名方式填寫及提供電子檔資料:
(一)電子檔資料:請以PDF檔為主,檔名需填寫全名、個別存檔。
(二)報名資料概不退件,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九、報名期間與地點:
(一)報名期間:113年5月20日(一)至113年7月22日(一)止。
(二)報名地點(請於報名系統上點選應報名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1.個人組:向戶籍地或任職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
2.團體組:
(1)法人團體:向登記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但屬全國性團體者,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
(2)民營事業: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
(3)學校及幼兒園: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
(4)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
A.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向其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
B.中央各部會及所屬機關(構)、國營事業機構,由中央各部會向農業部推薦。
(5)社區: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報名。

*相關參與辦法請詳閱簡章,若有意願參與敬請聯繫縣府農再輔導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