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基本理念
1.確保永續發展
鄉村地區應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注重資源的有效率利用與再循環,儘可能利用當地資源,在最小環境影響下開發利用,提供一個物質與經濟公平地分配資源和利益,平衡成長和復原力的需求,始能在追求經濟發展與社會福祉時,透過實際的行動策略達到與自然互利共生目標。
2.維持鄉村風貌
鄉村地區依發展背景與當地資源不同下,產生多元鄉村風貌,除有形的地景、建築及街區環境外,亦包含無形的地區意識,由於鄉村風貌屬珍貴資產,規劃者於建構起鄉村的地區意識後,透過保護、復育或營造等方式,使鄉村地區能夠彰顯自明性與獨特性,展現在地主要產業、傳統文化或自然地形地貌等特色,藉以達成永續發展目標。
3.提高韌性鄉村
在面對氣候變遷、自然災害、經濟衝擊等不可預測的威脅,鄉村地區的韌性是為重要。韌性鄉村重視在面對不確定衝擊時,能夠吸收衝擊之破壞力,並在遭受衝擊後快速從中恢復,意即使鄉村地區能夠擁有足以因應現在及未來經濟、環境等變化所帶來的壓力,並使當地基礎建設能夠隨時維持必要功能。
4.等值公共服務
為改善鄉村地區生活環境品質,及保障基本生活水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須盤點必要性公共設施項目,包含用水、用電及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設施,瞭解鄉村地區必要性公共設施服務情形,透過空間規劃或研提制度改善建議提供等值公共服務滿足鄉村地區當地居住及產業發展需求。
5.核實發展需求
鄉村地區面對著人口外流及農業型態改變,因此在規劃過程中,應考量當地民眾活動所衍生的需求,以強調發展需求之規劃方式,在確實有需求情形下,透過適當配置與規劃設計對應之服務設施,滿足鄉村地區居民的使用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