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鄉村地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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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基本理念

1.確保永續發展

鄉村地區應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注重資源的有效率利用與再循環,儘可能利用當地資源,在最小環境影響下開發利用,提供一個物質與經濟公平地分配資源和利益,平衡成長和復原力的需求,始能在追求經濟發展與社會福祉時,透過實際的行動策略達到與自然互利共生目標。

2.維持鄉村風貌

鄉村地區依發展背景與當地資源不同下,產生多元鄉村風貌,除有形的地景、建築及街區環境外,亦包含無形的地區意識,由於鄉村風貌屬珍貴資產,規劃者於建構起鄉村的地區意識後,透過保護、復育或營造等方式,使鄉村地區能夠彰顯自明性與獨特性,展現在地主要產業、傳統文化或自然地形地貌等特色,藉以達成永續發展目標。

3.提高韌性鄉村

在面對氣候變遷、自然災害、經濟衝擊等不可預測的威脅,鄉村地區的韌性是為重要。韌性鄉村重視在面對不確定衝擊時,能夠吸收衝擊之破壞力,並在遭受衝擊後快速從中恢復,意即使鄉村地區能夠擁有足以因應現在及未來經濟、環境等變化所帶來的壓力,並使當地基礎建設能夠隨時維持必要功能。

4.等值公共服務

為改善鄉村地區生活環境品質,及保障基本生活水準,鄉村地區整體規劃須盤點必要性公共設施項目,包含用水、用電及廢棄物處理等相關設施,瞭解鄉村地區必要性公共設施服務情形,透過空間規劃或研提制度改善建議提供等值公共服務滿足鄉村地區當地居住及產業發展需求。

5.核實發展需求

鄉村地區面對著人口外流及農業型態改變,因此在規劃過程中,應考量當地民眾活動所衍生的需求,以強調發展需求之規劃方式,在確實有需求情形下,透過適當配置與規劃設計對應之服務設施,滿足鄉村地區居民的使用現況。

 

規劃基本原則

1.落實成長管理

鄉村地區在發展過程當中,常面臨發展不當、資源無法有效使用、財政困難等課題,因此在進行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時,須納入成長管理之思維,以環境保護為出發點,透過建立綠帶或成長管制線,達到發展緊密性,並包含均衡發展、居住可負擔性,以及重視發展時序與執行成效,以分階段方式逐步推動區域發展,使當地財政能跟上居民需求與發展趨勢。

2.土地節約使用

土地資源有限,為滿足鄉村地區發展需求,應優先考量環境敏感地區,對於土地適當管制利用,並透過不同部門間的合作,避免土地不當利用而產生的使用衝突,進而得以彰顯鄉村地區之特質。

3.減少外部性

人類日常生活之活動系統皆會一定程度的消耗自然資源與干擾生態環境,故對於環境應減少外部性在鄉村地區規劃過程當中,需考量現有生態環境,尤其是鄰近環境敏感地區之鄉村地區,應減少對於生態棲地之干擾,使珍貴的環境資源得以永續長存。

4.多元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是鄉村地區居民生活主要活動之場域,如市民活動中心、聚會所、廟宇等,避免公共空間單一用途,導致空間閒置,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檢視目前公共空間之服務與機能,適當強化或調整服務機能,並評估保留空間多元使用之彈性,使單一公共空間得滿足居民不同需求,提高公共空間實用性,增進鄉村居民生活的滿足感。

5.環境容受力

土地所能容受的使用方式與強度具有一定上限,倘若鄉村地區在發展時,其土地使用方式或強度非其所能承受,將會影響土地的自然回復能力,使鄉村地區環境資源不斷減損。因此,規劃時需分析鄉村地區的地理環境特性,分析出適合的使用方式與強度上限,做出適當的規劃配置,使鄉村地區能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