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鄉村地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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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黃明泰
  • 資料來源:鄉村計畫科

基本介紹

古坑鄉為雲林縣下轄之極東行政區,北鄰斗六市、西鄰斗南鎮,東接南投縣竹山鎮、嘉義縣阿里山鄉,南接嘉義縣梅山鄉。地形涵蓋深山、淺山、平原,與林內鄉、斗六市同屬本縣平原至深山的交界帶;或因山谷交錯,故舊有「翁某(ang-bóo)坑(夫妻坑之意)」、「庵古坑」之稱。本鄉面積約167平方公里,下轄20村,包含2處都市計畫(古坑都市計畫、草嶺都市計畫),36處聚落(25處鄉村區、11處甲丙建聚集)。依雲林縣國土計畫,屬「原則五:特殊鄉村地區」,且由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擇定為示範地區,優先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交通方面,國道3號、省道台78線、省道台3線為主要聯外道路。鄉內聯絡則以縣道及鄉道為主,連接古坑、永光村之縣道154乙線為平原地區重要的南北向連結路段;縣道149線貫穿本鄉平原、淺山至深山地區,為連接東西向之主要路段。

產業方面,本鄉以一級產業為主,且近年多與觀光、科技結合,轉型發展為觀光型、科技型、友善環境型農業。近年相關計畫包含「古坑麻園有機農業園區評估暨整體規劃」、「雲林縣古坑鄉草嶺石壁地區規劃暨申請指定觀光地區作業案」等。

 

 

 

規劃方法

本計畫採「議題導向式協作規劃」,透過參與式規劃儘速確立重點議題後,針對重點規劃地區,與特定權益關係人、有關機關多方協調溝通、核實需求。操作步驟上,分階段導入不同形式的參與:

在規劃啟動之初,先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給予本鄉之發展定位、空間發展構想、成長管理策略、部門空間發展計畫為框架,彙整地方創生、農村再生等相關計畫,蒐集人口、產業、土地使用、交通運輸、公共設施服務等二手資料,並輔以大數據疊圖分析更新即時資訊。接著,以前述資料為基礎,訪談在地人士,釐清動態生活圈、地方發展模式。該階段執行重點是以「地方共識度」、「計畫可行性」、「具急迫性或整合需求」等原則篩選出可優先處理的規劃主軸。

階段二就規劃主軸所涉特定地區或主題延伸蒐集相關法令與計畫、訪談權益關係人,初擬規劃策略。規劃主軸涉及多部門業務,但部門之間尚未形成共識,即借鏡德國協作方法,協助部門繪製所司業務的具固定比例尺「行動方案(Programm)」。若業務部門尚無具體構想,則以世界咖啡館(world café)的方式辦理工作坊,繪製具地方人士與機關共識的空間佈局與戰略地圖。最後,進入擬定實質計畫階段,將前述共識轉化為執行策略、確立部門分工;屬土地使用計畫範疇者,納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為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的補充。非屬本案範疇或屬中長期策略者,則補充應辦事項及實施機關,供其他部門協助辦理。

 

課題盤整

本計畫彙整雲林縣政府及有關機關持續推進有機農業、觀光發展、地方創生、水環境改善、國土生態綠網營造等前瞻性計畫,依循本縣國土計畫給予本鄉「山林觀光休閒核心」定位,並依「地方共識度」、「計畫可行性」、「具急迫性或整合需求」等原則篩選優先處理議題,設定「建構大湖口溪流域三生永續系統(重點議題一)」、「推動山林休閒觀光平衡其他使用(重點議題二)」兩大規劃主軸,及因應居住、產業、運輸、公共設施之通案課題。

一、重點議題一:建構大湖口溪流域三生永續系統

因應產業轉型,本鄉擬依有機農業促進法劃設「古坑麻園有機農業促進區」。然範圍內尚有台糖光電設施、且臨地之惟慣行農法或路殺等情形恐造成淺山生態物種棲地減少,皆會影響友善農業的長期經營。加之,有機農業促進區之劃設將於麻園村衍生一定規模之居住需求,甚至可能超出現行計畫提供之可建築用地。為回應有機農業促進之發展趨勢,本計畫以大湖口溪流域生態、生產及生活三生系統建構為主題,整合各部門資源、需求,研擬土地使用規劃策略。

二、重點議題二:推動山林休閒觀光平衡其他使用

在雲林縣國土計畫給予本鄉「山林觀光休閒核心」的定位下,配合部門及地方民眾需求,以「雲林縣整體觀光發展規劃案」之成果為基礎,檢視本鄉位於淺山、深山一帶之山五村(華山、華南、桂林、樟湖、草嶺)觀光發展之需求,順應地方既有之觀光發展模式,延伸探討山林休閒觀光相關設施及其他使用需求之競合及規劃策略。

三、通案課題:土地使用性質一般且規模較小之課題

1. 聚落既有建地不足

2. 支持、鼓勵地方已具規模之產業發展

3. 增闢運輸道路及其周邊服務設施

4. 針對山中易達性較高公共設施建置需求反應節點,提供轉運、生活機能服務

5. 鼓勵既有公共設施複合使用

 

規劃成果

一、古坑鄉之發展願景

本計畫依循本縣國土計畫給予古坑鄉「山林觀光休閒核心」之定位,設定本鄉「好山、好水、好生活」之未來發展願景。

(一) 好山:山林生態觀光帶

以觀光地區(草嶺石壁、萬年峽谷)指定、石壁竹創森計畫等目的事業計畫為推動本鄉山林觀光整體發展的關鍵驅動力。同時,為支持兼顧山林特色與生態保育的微型觀光發展,並因應地理環境及交通條件,應建構山區需求反應式運輸網路,於樟湖淺山深山交界及轉運之要衝優先建立交通服務節點。進而與華山咖啡大街、十字關遊憩區、石壁服務區及風景區遊憩用地、草嶺都市計畫等既有觀光資源,連綿形成本縣的山林生態觀光帶。

(二) 好水:三生永續示範區

本計畫整合麻園有機農業促進區設置、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水環境改善計畫等目的事業計畫之需求,設定該區域為建構生態、生產、生活永續系統之示範區。為達成前述三生永續之目標,生產生活上,支持有機農業促進所需之製儲銷相關使用;交通上,增設國道3號側車道連結未來發展地區(交流道、古坑產業加值園區),以完善產業發展所需之路網並引導其集中發展;生態景觀上,改善縣道158乙路殺、優化道路兩側台糖平地造林生態景觀,進而串聯既有或營造生態廊道。

(三) 好生活:淺山宜居生活圈

為營造本鄉宜居環境,並回應生活圈獨有的發展條件及衍生需求,給予既有聚落生活加值、鼓勵既有設施複合使用、支持閒置設施轉用等策略。

 

二、規劃策略

(一) 重點議題一:應用行政院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國土生態綠網計畫之棲地類型試作結果(類德國biotop概念的棲地調查),協助生態環保部門提出以坵塊(plot)為操作基準的景觀方案(LaPro),據以研擬土地使用、其他部門協作策略。除另訂有機農業促進區內因地制宜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亦針對周邊可能影響友善農業之範圍給予開發之規範。

此外,因應有機農業促進之發展趨勢,針對麻園村麻園聚落擬定使用許可指導原則,規範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具體區位、重劃區面積、新增之建築用地總量、交通及其他設施之設置原則、居住單元配置原則、樓地板面積總量管制原則,引導合理建築開發。

(二) 重點議題二:考量深山地區受限於先天地理條件、可用建築腹地較少,且相關基礎維生設施(通訊、電力、自來水)相對不完善,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擬指定觀光地區進以整體經營管理。本計畫配合前述部門整合需求,在兼顧發展與生態保育原則下,適度放寬基礎維生、觀光發展相關使用,鼓勵民眾自行建立基礎維生設施、發展微型觀光,推動石壁竹產業實驗基地之營造。

 

(三) 通案課題:針對本鄉建地不足、公共設施複合使用、農村體驗觀光發展等議題,另訂其土地使用管制原則。若已提出明確、具體需求,則放寬使用為免經或應經國土計畫主管機關同意使用。使用上與其他目的事業有衝突者,則依預先整合之共識,限縮為應經國土計畫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申請使用。

 

三、規劃作業示範

本案作為國土計畫中央主管機關示範規劃案,在規劃模式方面,以自身實踐經驗驗證了可因地制宜調整操作細節的「議題導向協作規劃」模式,適用於多數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在操作方法上,示範了不同形式的協作,提出目的事業部門銜接至土地使用計畫的機制。在法定計畫書圖製作上,確立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的主要規劃工具及法源,並建立空間發展構想及成長管理計畫圖的繪製範型。規劃內容納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手冊中,除可作為全國地方政府執行之依據,也是推行國土計畫教育設計教案、製作教材的代表性案例。